薪酬外包:社会保险纠纷的种类
社会保险争议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具有多样性。
一般情形下,会涉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会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既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特殊的情形下,又有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保险争议中)。
2.发生的时段较长。
社会保险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之后,以及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关系之中。
3.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与当事人的法定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关。
“五险一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的实施是劳动者切身利益实现的保证。
“五险一金”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机构、工伤鉴定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等主体,就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保险待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职业病诊断等事项发生的纠纷。
既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管理相对人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也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