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岗位要求编辑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2]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7)管理人员秘书;
(8)文书档案和分类;
(9)市场研究及结果分析;
(10)会计;
(11)海外贸易和国内商务文件起草;
(12)需要高级专门技能的机器使用或操作;
(13)室内、汽车站、码头和机场做游客迎送服务的导游;
(14)为房屋提供清洁服务;
(15)房屋设施的操作、检查或维修;
(16)房屋、场所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引导,或停车场管理;
(17)研究和开发;
(18)公司管理制度的研究或设计;
(19)出版物编辑;
(20)广告设计;
(21)内部装饰业协调员;
(22)广播员;
(23)办公自动化设备介绍使用;
(24)电话促销;
(25)接受用人单位机器或设备订单,或促销事务;
(26)广播节目背景或场景布置。 [7]
国内
据全国总工会劳务调查显示,全国劳务派遣职工在2009年达到2700万人,在2011年达到3700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 13.1%。其中,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最多,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从行业分布看,绝大部分行业都使用劳务派遣工,其中电信、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等系统最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4] 劳务派遣行业以保险行业、电力行业、建筑行业为主。 [8] 16.8%来源于城镇,83.2%来自于农村。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包括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 [9] 在一些高校已经演变为教学科研一线、学生辅导员以及行政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才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