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务外包劳务公司

服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一、什么是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某个相对独立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项目外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依据发包企业的要求,组织和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完成劳务服务或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并且对项目成果和质量负责的承包形式。分包企业仅对承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依据项目外包合同向承包单位支付承包费用,不用直接管理劳务人员,也不用直接向劳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 区别

为了规避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规定,可将应使用劳务派遣的服务转化为服务外包。服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六大区别,具体如下

1. 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里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动者,不得随意退回。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否则就相当于一只脚迈进了劳务派遣的门槛,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对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最核心的区别,要想做到真外包,发包人必须切断对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发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最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并不关心,承包人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4. 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法别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6. 会计处理不同

在劳务外包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人的工资总额,发票税目是服务费,税率是6%,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具体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它用工成本,发票税目为,发票税目为劳务服务费,税率为0.00%

三、服务外包业务要求

1. 全面实行服务外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协议

2. 签订服务外包协议,参照劳务派遣业务要求运作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在于: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开具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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